2023年3月的一天凌晨1点多,家住启东市东海镇的杨先生突然听见有人在外面用大音量放歌。杨先生本想置之不理,但翻来覆去,歌声仍未停止,他忍无可忍出门与放歌男子交涉,结果对方根本不听劝,依旧使用车载设备播放。无奈之下,杨先生选择报警,民警到达现场对播放音乐的男子高某进行教育,高某这才关掉音乐。
原来,高某是来找住在附近的朋友张某索要欠款的。之前张某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,高某借钱给张某,但两年过去了,张某对还钱的事只字不提,高某于是想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对方还钱。然而在询问过程中,民警闻到高某身上有酒味,便询问其是否喝酒后开车前来,高某承认自己喝了酒,但否认开车。民警随即联系交警到现场处理,交警到现场后,高某这才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,当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,随后被带去医院抽血,最终检测出高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到181mg/100ml。
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高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其行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。庭审中,高某当庭认罪认罚,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。综合被告人高某的犯罪情节、悔罪表现,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,缓刑二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
校对 盛媛媛